[政令宣導] 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通知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及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調整相關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請貴單位配合辦理投保金額申報調整事宜。
◎(一)修正後投保金額分級表,自 112 年 l 月 l 日起第 l級投保金額由25,250元調整為 26 , 400 元、第 2 級調整後投保金額為 27 , 600 元,總級數為 50 級 。
(二)第 l 類及第 2 類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未達「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第 l 級 26 , 400 元者,將逕予調整為 26 , 400 元。
(三)除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以外之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其自行舉證申報之投保金額,最低以投保金額分級表第 6 級為限,即自 112 年 l 月 l 日起投保金額分級表第 6 級由 31 , 800 元調整為 33 , 300 元。
(四)村(里)長及鄰長之投保金額,按投保金額分級表第 12 級申報,自 112 年 l 月 l 日起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2級由 42 , 000 元調整為 43 , 900 元。
(五)本次衛生福利部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適用第 l 類及第 2 類保險對象,其他類別俟公告後另案通知。
◎111年7月1日起生效之「投保金額分級表」置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官網首頁>常用服務>保險費計算與繳納>一般保費計算>「投保金額分級表」項下(網址: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1269AC29FCEF36A3&topn=5FE8C9FEAE863B46&upn=FA5CB5F53D7DCB93)。
111年7月1日起生效之「保險費負擔金額表」置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官網首頁>常用服務>保險費計算與繳納>一般保費計算>「保險費負擔金額表」項下(網址: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5581FA007B6177B7&topn=5FE8C9FEAE863B46&upn=BD91948631E3736A)。
◎如有健保相關疑義,歡迎電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轄臺北業務組投保單位承辦人,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